关于校内评审专家征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点击次数:1273 发布人: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采购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采购评审中的重要作用,保障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数字化采购平台的开发,特面向全校公开征集与聘请采购与招标评审专家,进一步充实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力量、优化专家队伍结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
3.了解政府采购、学校采购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熟悉行业情况;
4.能够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
6.在申请成为评审专家之前的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2)项和第(5)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申报登记步骤
1.申报评审专家资格的所有专业人员应登录学校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简称招采办)首页(https://pboffice.sjtu.edu.cn/),点击招采办首页右侧“评审专家入口”栏目,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请入库须用本人常用的手机号进行注册,在“专家信息维护”中逐项完善基本信息等。其中“红色带星号”的栏目为必填项,须保证填写内容正确;
3.点击“加入专家库”进入评审专业的填报并提交审核。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以及所从事的工作领域,严格对照学校专家库(高校自定义)、政府采购专家库评审专家专业分类标准申请评审专业;
4.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正式评审专家,参与学校采购与招标的评审工作。
三、征集时间要求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工作自2021年9月5日至10月30日。申报工作完成后由招采办审核,审核结果请各位申报专家自行登录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期待各位老师的积极参与,谢谢!
【友情提醒】
1.专家申报、信息维护等具体操作参见附件《专家平台手册-专家端》。
2.专家抽取与通知均通过系统自动进行。
如专家收到“待确认会议”通知,可通过短信(点击链接后选择“参会”或“无法参会”)或电话回复是否参加评审会。确认“参会”的专家将会收到“确认到会回执”,请根据回执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评审会;
如专家抽取反馈等待时间过期,专家仍未反馈,则系统自动进入下一轮抽取的专家通知,直至抽取到所需的专家数量。
业务咨询:021-54747337
技术咨询电话:4006006221
附件:《专家平台手册-专家端》
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